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田原化工”)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內,李莊村東、南孝墓村西南,地理坐標為北緯38°38′55.2″,東經 114°37′47.2″。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其前身為曲陽化肥廠,原廠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復興街212號。由于建廠時間較長,周邊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原廠區已與曲陽縣城區接壤,合成氨裝置距離周邊居民房屋不足150m,已不能滿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同時部分設備老化嚴重、生產工藝落后,為此,田原化工在曲陽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實施“化工搬遷項目”,搬遷至現有場地,并于2017年9月取得了保定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復。搬遷項目實施后,田原化工年合成總氨18萬t(中間產品)、甲醇7萬t、尿素30萬t(2017年6月份驗收后停產,至今一直未開),F有工程合成氨過程產生的合成氨放空氣首先送入無動力氨回收裝置,回收氨后的尾氣送入變壓吸附裝置回收氫氣,回收的氫氣經循環機送入合成塔前利用,尾氣作為三廢鍋爐燃料利用。為了抓住市場機遇,提高產品競爭力,同時利用現有工程合成氨工序副產氫氣(原作為三廢鍋爐燃料使用)的優勢,以充分、合理地利用資源,田原化工在現有廠區內實施“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綜合利用過氧化氫技術改造項目”,建設1條過氧化氫生產線(包括原料配制工序、氫化工序、氧化工序、萃取工序、凈化工序、工作液后處理工序等裝置)及輔助生產裝置(氫氣提純裝置、污水預處理裝置、空壓站、罐區等),項目實施后,年產27.5%的過氧化氫10萬噸。
為加強在產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督管理,防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規范和指導在產企業開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同時為貫徹落實省土壤辦《2019年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點》(冀土領辦[2019])4號及《保定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保土領辦[2019])3號的要求,保定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2019年度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開展自行監測的通知》,要求各重點監管企業盡快開展自行監測。根據《通知》附件“河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保定)”,田原化工屬于重點監管企業,因此,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需要開展土壤環境自行監測。
本次監測工作的開展主要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在產企業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北京市重點企業土壤環境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暫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疑似污染地塊布點技術規定(試行)》(環辦土壤[2017]67號 附件4)、《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72號)等文件為依據。田園化工為在產企業,總占地面積1200畝,占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因此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北京市地方標準《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 811-2011)“工業/商服用地”篩選值、《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DB 50/ T 723-2016)“商服/工業用地”篩選值作為本次土壤監測項目的評價標準。
河北旭霖環?萍加邢薰臼芎颖碧镌ぜ瘓F有限公司委托,于2019年9月開展此項監測工作,我公司技術人員對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場地進行現場調查,調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閱企業相關歷史資料、現場踏勘與企業主管訪談等;調查主要內容包括了解場地歷史、場地平面布置、生產設施和污染排放的情況,重點對企業生產期間原輔料使用情況和產品儲存、主要生產工藝、生產車間排污節點進行詳細了解并進行污染識別;根據調查內容及現場踏勘情況編制了《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簡稱《方案》),該《方案》于2019年12月31日通過了保定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專家評審會,會后,保定市民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根據《方案》于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9日對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土壤及地下水的樣品采集,并將樣品送保定市民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江蘇格林勒斯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實驗室分析。根據檢測結果編制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
本報告在編寫過程中,堅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為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環境管理提出科學化的建議,為政府有關部門對該場地開發利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本次土壤及地下水監測工作的開展得到了河北田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保定市生態環境局、保定市生態環境局曲陽縣分局和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謝。
[查看更多內容]
|